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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外,应当在规定的办案场所进行;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并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侦查机关不得以起赃、辨认等为由将犯罪嫌疑人提出看守所外进行讯问。
二、侦查机关移交案件时,应当移交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全部证据。严禁隐匿证据、人为制造证据。
三、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批准或决定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作出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对于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指派检察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对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的复验、复查。
五、人民检察院严格把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抗诉关,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决定;对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特别是无罪判处有罪、有罪判处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
六、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依法应当出庭的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七、严格执行法定的证明标准。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对于定罪证据确实、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在疑点的案件,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
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为舆论妙作、当事人及其亲属上访闹访和“限时破案”、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
九、切实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辩护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审查起诉、死刑复核等环节,应当依法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意见和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采纳与否的理由。
十、对确有冤错可能的控告和申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复查。经复查,认为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请)抗诉、再审。人民检察院对本院及下级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处理决定,依据法定程序及时纠正。
十一、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不得扣压,应当及时转送或者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有关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罪犯提出申诉、控告的,不影响对其减刑、假释。
十二、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明确冤假错案的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十四、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绩效考评制度,不能片面追求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指标。
十五、各级党委政法委应当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予协调;协调案件时.一般不对案件定性和实体处理提出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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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需要加大对平台舆论的关注外,应该根据出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并展开针对性引导,利用舆情产品分析舆论的核心诉求,更便于精准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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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事实,一方面可以自行引导向正面方向发展,另外一方面则应该尽快联系公关公司处理。而对于污蔑、造谣等,在必要沟通的基础上,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权
舆情三同步是指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
1、依法处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网络大环境下,这句话也拥有着效力。在揪出了“幕后真凶”以后,要积极动用法律手段,维护网络环境的稳定和谐。同时,有了法律的制裁和威慑力,才让造谣者有所忌惮,不敢过于张扬。
2、舆论引导:这一步是解决危机环节中至关重要的一步,只有通过网络大环境,利用多平台,多方面、多手段及时的将危机信息疏通处理,才能让舆论危机尽早的渡过。舆情监控系统经过不断地发展,有了一套完善的舆论引导体制,承诺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舆论危机。
3、社会面管控:危机要解决,不能忽视民众的力量。只有做好对于社会面的管控工作,未定民众的思想动态,才可以最好的抑制舆情的扩散。必须抓住危机处理时期对于这些平台的监控和处理。
贯彻好舆情“三同步原则”的要素:
1、借助专业的舆情监测系统,在7x24小时全网监测工作中,对敏感舆情和突发事件进行实时监控。该系统能够快速地处理大量的数据,聚集重复信息,过滤出无效的信息,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发送预警信息。旨在在“三同时舆论”原则下,争取回应的黄金时间,避免舆论发酵的无序。
2、除了及时预警外,还要进行事件追踪、分析挖掘、发布多维数据报告,提供公众关注、指责、质疑,以方便后续回应。快速的分析可以在舆论偏颇的情况下抓住主动,为官方发声提供准确的数据,同时避免因不当言论而引发次生舆情。
3、将事件的真相和处理及时公布于众,后续跟踪事件的发展,并建立舆情案例库,以供后续舆情管理参考。
嫖娼在朝鲜属于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惩罚。
因为朝鲜是一个极其封闭的国家,在传统文化方面非常保守,嫖娼被视为违反社会道德和家庭伦理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朝鲜实行的是以国家安全为中心的国家统治模式,在政治上非常严格,对于社会稳定非常重视,嫖娼也会被视为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
因此,嫖娼在朝鲜应该被定性为违法行为,并且受到严厉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信息封锁严格,相关法律法规不太明确,具体惩罚力度有待进一步调查和确认。